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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違規使用IC卡的處理 1、為失效IC卡提供服務的,扣除該卡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并從當月該機構質量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的費用。 2、協助持卡人變相刷卡及套取現金的,每發現一例,追回其發生的全部費用,同時扣除定點機構、當月質量保證金的20%金額,情節嚴重的,將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3、對定點醫療機構、零售藥店未使用醫保專處方的,每發現一例,扣除本機構當月質量保證金5%。 4、沒有為持卡人無償進行圈存和修改密碼等服務的,每發現一例,扣除本機構當月質量保證金1%。 5、IC卡一次消費金額超過規定的,超過部分費用市醫療保險中心不予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