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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業人員,其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年限(包括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簡稱繳費年限)滿10年,或者1998年1月1日以后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的,自退休的下一個月起,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直至死亡。 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礎養老金月標準為退休時上年度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20%,從社會共濟賬戶中支付。 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退休時的本人賬戶儲存額(本金加利息)除以120,從本人個人賬戶中支付;不足支付時,從社會共濟賬戶中繼續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