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青島市勞動爭議處理條例
第二十二條
第四章 調解
2002-09-01 山東省青島市 |
內容: | 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應當由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主持召開雙方當事人參加的調解會議;簡單的爭議可由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指定一至二名調解委員進行調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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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勞動爭議處理條例
第二十二條
第四章 調解
2002-09-01 山東省青島市 |
內容: | 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應當由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主持召開雙方當事人參加的調解會議;簡單的爭議可由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指定一至二名調解委員進行調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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