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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保人患門診特定病種符合規定的,可申請辦理特定門診。參保人應憑社保經辦機構指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惠州市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特定門診申請表》和相關資料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手續。社保經辦機構指定辦理特定門診申請的定點醫療機構,應嚴格執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關于特定門診的有關規定,不得為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參保人開具相關的證明材料。 申請特定門診得到批準后,參保人方可到指定的定點機構就診、購藥。 參保人轉換醫保險種后,特定門診待遇按新參加的醫保險種規定執行。 門診特定病種目錄及基本醫療費用限額標準見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