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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保人住院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用和地方補充醫療費用起付線以上部分,按以下規定支付: (一)參保人已在本市按月領取職工養老保險待遇及按11.5%繳交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支付比例為95%; (二)基本醫療保險一檔參保人按8%繳交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及基本醫療保險二檔參保人未在本市按月領取職工養老保險待遇的,支付比例為90%; (三)基本醫療保險三檔參保人按規定在市內一級醫院、二級醫院、三級醫院、市外醫院住院就醫的,支付比例分別為85%、80%、75%、70%。因工外出、出差在非結算醫院因急診搶救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按就診醫院的住院支付標準的90%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