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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在定點醫院就醫所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享受定額門診補助、慢性病補助: (一)定額門診補助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給予補助。定額門診補助不得以現金的形式發放。具體補助標準和辦法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根據優撫對象所享受的撫恤標準高低和現有醫療保障水平等因素規定; (二)門診慢性病醫療費用在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規定報銷(補償)的基礎上,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給予補助。慢性病病種、用藥范圍、補助標準等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商同級財政、勞動保障、衛生等有關部門,參照當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