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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含參加退休費用社會統籌、1991年底前離開單位且1992年1月1日后未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人員),一律從按本辦法辦理參保手續之月起繳費,不得以向前追補的方式增加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靈活就業人員1992年1月1日以來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后中斷繳費時間的,可申請對中斷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進行補繳。補繳基數在辦理補繳年度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檔次中自主選擇,補繳比例按補繳對應年度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執行。補繳金額到賬后,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參照企業參保職工補繳規定記載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記錄和個人賬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