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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參加醫療保險,應一次性繳納一個保險年度的個人應繳納的醫療保險費。一般居民的保險年度從當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在校學生從當年10月1日起至次年9月30日止。 每個保險年度開始之前兩個月為居民參保登記、繳費期。 一般居民從2008年6月開始辦理參保登記、繳費手續,6、7兩個月繳納2008年6月至12月的醫療保險費,2008年11、12兩個月繳納2009年1月至12月的醫療保險費;在校學生從2008年8月開始辦理參保登記、繳費手續,8、9兩個月繳納2008年10月至2009年9月的醫療保險費。新生兒在完成戶籍登記后即可辦理參保登記、繳費手續,并按規定繳納一個保險年度的醫療保險費(2008年參保的繳納6月至12月的醫療保險費)。 參保人員的繳費標準和保險待遇以核定時的參保身份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