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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請求人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宣告涉案專利權無效的,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中止案件處理;中止案件處理請求應當在指定的期限內以書面形式提出,并同時提交無效宣告請求受理通知書、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書以及相關證明材料。 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經審查認為需要中止處理的,應當作出中止處理的決定。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認為被請求人提出的中止理由明顯不成立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中止處理: (一)當事人提出的無效宣告請求未被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受理的; (二)被請求人請求宣告專利權無效所依據的證據或者理由明顯不充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