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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語解釋) 本辦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本辦法所稱“以上”或“以下”,均含本數; (二)本辦法所稱“起付標準”,是指統籌基金在支付報銷范圍內住院醫療費時的起付標準,標準以下的部分由個人承擔; (三)本辦法所稱“最高支付限額”,是指在一個自然年度內,統籌基金為參保人員個人支付的醫療費最高額度; (四)本辦法所稱“一次性住院醫療費”,是指一張出院證或病情證明所證實的從入院到出院期間連續不間斷發生的醫療費用總額。 (五)本辦法所稱“年度”、“自然年度”均指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六)本辦法所稱“急救”和“搶救”是指對突然遭受意外傷害者或病情嚴重危急者所進行的緊急救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