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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參保條件的被征地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以村(居)委會(或小組)為單位,已被征地人員以自愿參保為主,新被征地人員原則上應當參保,并按規定繳費,享受相應待遇。 (二)同一個村(居)委會(或小組),可根據各自實際,在統一集體補貼金額的基礎上,由個人自愿選擇不同參保檔次,鼓勵選擇高標準繳費并享受高標準待遇。每一個被征地人員只能享受一份本《辦法》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險金。 (三)實行低門檻準入,多種檔次選擇。 (四)被征地人員和村集體的繳費分擔比例,根據各自實際,經村(居)民大會或村(居)民代表會議審議確定,報鎮政府(街道辦)批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