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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者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 (二)受傷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三)醫療機構出具的職工受傷害時初診診斷證明書和相關醫療救治原始材料,患職業病的應當提交有資質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四)事故情況說明及相關證據; (五)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提交用人單位的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查詢證明; (六)屬于下列情況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傷害的,提交公安部門的證明或人民法院的判決書或其他有效證明; 2.由于機動車事故引起的傷亡事故提出工傷認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門的責任認定書或其他有效證明; 3.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提交公安部門證明或其他證明;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認定因工死亡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結論; 4.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提交醫療機構的搶救和死亡證明; 5.屬于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眾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提交有效證明; 6.屬于因戰、因公負傷致殘的轉業、復員軍人,舊傷復發的,提交《革命傷殘軍人證》及醫療機構對舊傷復發的診斷證明; 7.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