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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費不得減免。但繳費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稅務機關申請繳社會保險費: 。ㄒ唬l臨破產,在法定整頓期間的; 。ǘ┙洜I發生嚴重困難,依法停產整頓三個月以上并且發不足或者發不出工資的; 。ㄈ┳匀粸暮υ斐蓢乐負p失,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的; 。ㄋ模┙浛h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辦理停業、歇業的個體工商戶; 。ㄎ澹┒唐谪浛钔锨酚绊懻@U費的; 。┦趧雍蜕鐣U闲姓块T和地方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情形。 經批準緩解的,在緩解期內免繳滯納金。緩繳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緩解期滿后,應當如數補繳社會保險費。企業申請緩繳,須經過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委員會討論通過,并提出補繳計劃。 地方稅務機關應將緩繳情況及時通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