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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部門是市區城鎮困難對象醫療救助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和檢查指導。區民政部門負責提出城鎮醫療救助資金使用計劃并受理審批救助申請,建立救助檔案。 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加強對醫療衛生機構開展醫療服務和落實醫療救助政策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管,規范醫療服務行為,提高服務質量。 財政部門負責醫療救助資金的籌集、核定和撥付,并會同有關部門加強醫療救助資金監管,確保專款專用。 勞動保障部門配合做好城市困難對象醫療救助制度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有關銜接工作。 審計部門負責對城鎮醫療救助資金的使用實施審計監督,確保醫療救助資金的合理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