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
專利收費減繳請求審批決定做出后,國家知識產權局發現該決定存在錯誤的,應予更正,并將更正決定及時通知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 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在專利收費減繳請求時提供虛假情況或者虛假證明文件的,國家知識產權局應當在查實后撤銷專利減繳收費決定,通知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在指定期限內補繳已經減繳的收費,并取消其自本年度起五年內收費減繳資格,期滿未補繳或者補繳額不足的,按繳費不足依法做出相應處理。 專利代理機構或者專利代理人幫助、指使、引誘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實施上述行為的,依照有關規定進行懲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