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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縣(區)勞動保障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密切加強與國土、房產、公安、工商、經貿、人民銀行、稅務、工會、婦聯、共青團等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協作,形成合力解決好本行政區域內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問題。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好建筑領域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因施工企業非法分包而引發的拖欠和因開發資金不到位而引發的拖欠,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協助勞動保障部門查處;因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無故拖欠、故意克扣民工工資的,由勞動保障部門依法查處:因單位或個人非法隱匿、挪用工資或攜款逃逸的,由公安部門立案調查。 相關部門應完善投訴舉報制度,向社會公布投訴舉報電話,設立專門接待人員,及時處理農民工的投訴和舉報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