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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上海市知識產權試點園區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市級以上各類園區。 (二)高度重視知識產權工作,建立園區專利管理制度和管理網絡,制定知識產權管理規章制度;配備1名以上專業知識產權工作人員;有一定知識產權工作經費投入。 (三)近三年有效專利擁有量年增幅達3%以上,擁有有效專利的企業數量占園區屬地企業數量的8%以上。 (四)建立知識產權運用轉化的促進機制,專利產品的年產值占園區總產值的6%以上。 (五)對30%以上的園區企業開展知識產權的宣傳培訓工作;建立園區企業知識產權工作聯絡人制度和知識產權信息管理系統。 (六)采取措施幫助企業解決知識產權糾紛問題,知識產權保護環境良好,近三年未發生嚴重侵犯知識產權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