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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社區首診制和雙向轉診制度。要本著就近就醫、方便就醫和減少就醫成本的原則,合理確定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醫療機構資格審查和確定按《江西省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暫行辦法》(贛勞社醫[2007]28號)有關規定執行。參保居民就醫時應首先在所在街道(社區)的定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診治,需要轉診時,可由下級醫療機構向上級醫療機構逐級轉診轉院,病情相對穩定后,也可轉到下級醫療機構繼續治療。確因病情需轉外地醫院住院治療的,須經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批準,未辦理轉外審批手續到外地醫院治療的醫療費用不予支付。急診、搶救病人可以在就近醫療機構就診住院,但應當由家屬憑急診住院證明及相關資料等在5個工作日內到當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補辦轉診登記手續。常駐外地和異地居住的參保居民有關管理及補償標準按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