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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保人員到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服務)機構進行妊娠檢查、產前檢查、分娩、流產、引產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除應出示本人的《沈陽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IC卡》和《沈陽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就醫手冊》外,妊娠及分娩者還應出示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一孩生育登記單》或者《二、多孩生育登記單》(見附件2)、《孕婦保健手冊》;引產者還應出示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或者衛生行政部門出具的《批準終止中期以上妊娠證明》(見附件3);流產或者計劃生育手術者還應出示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手術證明》(見附件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