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平頂山市城鎮職工重癥慢性病醫療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條
2007-06-27 平勞社〔2007〕59號 河南省平頂山市 |
內容: | 慢性病人在非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或在非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
標題: |
平頂山市城鎮職工重癥慢性病醫療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條
2007-06-27 平勞社〔2007〕59號 河南省平頂山市 |
內容: | 慢性病人在非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或在非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
網友熱評:(已有0 條評論)
查看所有 0 條評論 >>>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