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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業企業農民工工傷保險待遇支付方式: (一)被鑒定為五至十級傷殘的農民工,由工傷保險基金按規定報銷工傷治療費,并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建筑業企業按規定一次性支付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同時終止工傷保險關系。 (二)被鑒定為一至四級傷殘的農民工,因工死亡農民工供養親屬,可自愿一次性享受定期工傷保險待遇。自愿選擇一次性享受定期工傷待遇的,與施工企業簽訂協議,解除、終止工傷保險關系。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按以下標準一次性支付給工傷農民工或工亡農民工供養親屬。 1.傷殘津貼按當期的待遇標準一次性支付至男60周歲、女55周歲,最長為20年。 2.護理費按勞動能力鑒定后的護理費標準一次性支付至75周歲,最長20年。 3.供養親屬撫恤金按未成年子女一次性支付至18周歲;配偶、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成年子女和父母一次性支付至75周歲,最長20年。 (三)農民工的一次性工傷待遇,應當在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做出后的一個月內按以上標準結付。工傷保險待遇涉及農民工本人工資的,按當期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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