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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居民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及繳費年限養老金三部分組成,終身支付。 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60元。 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計發系數(計發系數與現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發月數相同)。參保人員死亡后,其個人賬戶中的儲存(余)額,除政府補貼外(下同),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于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員的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先由個人賬戶支付,不足部分由統籌基金支付。 繳費年限養老金月標準根據長繳多得的原則,按繳費年限分段計發。目前暫定為:繳費5年以下(含5年)的參保人員,其月繳費年限養老金按1元/年計發;繳費6年以上、10年以下(含10年)的參保人員,其月繳費年限養老金從第6年起按2元/年計發;繳費年限11年(含11年)以上的參保人員,其月繳費年限養老金從第11年起按3元/年計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