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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管理 經辦機構對各參保登記單位在信息系統進行編號和注冊,參保人員按所屬參保登記單位進行參保登記、確定醫療保險關系。 中小學階段學生由學校統一組織辦理參保登記;其它城鎮居民以家庭為單位在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所屬社區或鄉鎮勞動保障所辦理參保登記。 參保登記單位應設立參保登記站(點),配備計算機、打印機和指紋采集儀,在申報繳費期集中力量進行宣傳發動、政策咨詢、參保登記和信息采集服務。對行動不便的老弱病殘人員,工作人員應上門服務。對人數較少的學校、托幼機構和鄉鎮,教育部門和經辦機構可組織其合并辦理登記手續和相應的管理服務工作。城鎮居民在起始參保時辦理登記手續,以后年份繳費時不再辦理登記。如有登記信息變更,按變更登記的規定辦理。建立數據安全控制制度。參保登記單位明確信息系統操作人員職責,經辦機構對其操作權限進行合理設置。在申報繳費期集中登記過后,關閉參保登記單位工作人員登記信息維護權限,如需增加參保人員或對登記信息進行維護,報經辦機構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