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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可以辦理退休: (一)男年滿60周歲。 女年滿50周歲時,在生產或工勤服務崗位工作,且連續在本崗位工作滿5年的,可以辦理退休; 女年滿50周歲時,在管理技術崗位工作的,以及雖在生產或工勤服務崗位工作,但連續在生產或工勤服務崗位工作不滿5年的,須年滿55周歲方可辦理退休。 管理技術崗位與生產工勤崗位的變動,用人單位應當在變動崗位后一周內,辦理勞動合同變更手續,并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鑒證后送社會保險機構備案。 (二)男年滿55周歲及其以上、女年滿45周歲及其以上,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滿10年,從事井下和高溫工作,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滿9年,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滿8年的生產或工勤服務人員(上屬工作崗位簡稱特別特殊工種,下同); 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時,從事特殊工種的累計時間達不到規定年限的,按本條(一)項規定的退休年月日齡辦理退休。 特殊工種與非特殊工種的變動,用人單位應當在變動工種后一周內,辦理勞動合同變更手續,并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鑒證后送社會保險機構備案。 (三)因病或非因工致殘,經地、州、市級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從業人員,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四)因工致殘從業人員經鑒定達到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五)依法破產的國有企業從業人員,在距法定退休年齡[即符合本條(一)項規定]5歲以內的,經本人申請,并由企業一次性繳清其到法定退休年齡后10年時應支付的基本養老金[達到法定退休年月日齡后10年時應支付的基本養老金=本人月實發基本養老金×12個月×(法定退休年齡+10年實際-實際年齡)]后,經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可提前辦理退休。但從事特殊工種的人員,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不得在原規定退休年齡的基礎上再提前辦理退休。 以上條件因情況變化需另行規定時,由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