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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職工在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縣級以上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可的計劃生育服務機構,因計劃生育施行國家、省規定的避孕節育手術和復通手術的醫療費用,按照下列標準享受計劃生育手術費補貼: (一)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補貼為50元; (二)皮下埋植術,補貼為120元; (三)絕育手術,補貼為300元; (四)復通手術,補貼為2000元。 職工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的治療費用,按照《關于解決城鎮職工計劃生育手術費用問題的通知》(浙勞社險〔2000〕108號)執行。 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單位,職工計劃生育手術費用仍由原渠道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