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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院程序 遵循逐級轉院的原則,因病情需要,各級醫院轉上級醫院或轉專科醫院時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轉專科醫院或當地非定點醫療機構時,由經治醫生提出轉診理由,經科主任簽署意見,加蓋醫院醫保主管科(室)業務章,到當地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審批手續。危重病人可先轉后(五日內)補手續。 二、二、三級醫療機構轉上級醫療機構就診時,先由當地定點醫療機構科(室)主任提出轉診理由,經專家會診小組會診后由醫保主管科室蓋章,并經本單位同意后到當地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審批手續。二級醫療機構(除扎蘭屯市、阿榮旗、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鄂倫春自治旗范圍內的二級醫療機構外)不得直接轉盟外各級各類醫療機構。 三、一級醫療機構轉診時,由經治醫生提出轉診理由,由院會診小組會診,院長簽名,蓋醫院公章后可轉二級醫療機構或?漆t院就診,并報統籌地區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備案。一級醫療機構不得轉盟外各級各類醫療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