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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達到退休年齡并符合按月領取養老金條件的,應及時辦理退休手續,停止繳納養老保險費。未及時辦理退休的,除經市(區)組織人事部門批準延期退休人員外,市社保機構停止收繳養老保險費;已繳費的,其繳費本金按原繳費比例分別退還企業和本人。 市社保機構對符合按月領取養老金條件的退休人員,在受理申請后的30個工作日內按受理當月的規定核定養老保險待遇,并從受理的下月開始計發,受理以前的不予補付。 員工經市(區)組織人事部門批準延期退休的,延期退休期間繳納養老保險費的,不計算繳費年限,不納入繳費指數的計算;個人繳費部分計入個人賬戶,單位繳費部分計入共濟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