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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活就業人員門診的醫療費用,采取個人現金墊付、事后報銷的方式,其中應由醫療保險報銷的費用,個人應通過辦理存檔的職介中心、人才中心和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托的社會保險代理機構辦理報銷申報手續,申報時間為每月10日前,當年醫療費用應當在次年1月15日前完成申報。申報醫療費用時,個人應當提供醫療保險手冊、醫療費收費憑證、處方底方、急診和轉診轉院證明等。職介中心、人才中心和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托的社會保險代理機構接到報銷單據后,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報送到區縣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區縣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接到報銷單據,應當在15個工作日完成審核結算。報銷的門診醫療費由區縣社保中心通過銀行存入個人存折內。住院醫療費中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個人在辦理出院手續時由個人與醫療機構結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