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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疾病門診
(一)參保人員持《醫療保險證》和專用結算卡(IC卡)可到統籌地區任何一家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并使用基本醫療保險專用處方,也可到市內任何一家定點零售藥店購藥(處方用藥需持處方)
(二)原則上門診用藥量為:急性病3-5日量,慢性病7-10日量。參保人員不得指定醫生開藥,不得要求醫生超規定開藥,不得開“搭車方、大處方、人情方”。
(三)一般疾病門診醫療費用用IC卡直接結算,個人賬戶不足時由參保人員自付現金;在IC卡啟用前先由個人現金支付,每月底由用人單位統一匯總參保人員使用個人賬戶發生的醫療費用單據,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報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