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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主要用于支持知識產權(專利)資助、轉移、轉化、激勵、保護、促進等方面,包括: (一)符合《四川省專利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四川省境內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 (二)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購買有效專利或獲得專利獨占、獨家、交叉等許可。 (三)應用專利技術等研發新產品,引導我省優勢特色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中技術含量高、市場前景好、預期經濟效益顯著的高價值專利項目的實施及其產業化;開展專利權質押融資、評估、擔保、保險、證券化等知識產權金融創新,充分利用和實現專利的價值。 (四)符合《四川省專利實施與產業化激勵辦法》的企事業單位,以及依托專利等知識產權創新創業取得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的中小微企業。 (五)開展知識產權維權保護,應對涉外知識產權糾紛;培育知識產權規范化市場,提供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服務;探索互聯網、電子商務、大數據等新業態新領域知識產權保護,打擊知識產權侵權、假冒行為等。 (六)開展重大經濟科技活動知識產權評議、專利導航分析、專利預警分析、知識產權聯盟、知識產權貫標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區域發展規劃,體現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知識產權專項規劃和建設知識產權強省要求的其他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