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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區科學技術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授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候選項目: (一)在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中闡明自然現象、特征和規律,有重大科學發現或者做出重大創新的; (二)運用科學技術知識在產品、工藝、材料、裝備及系統等方面做出技術發明、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具有較大市場實用價值的; (三)在技術開發項目中,通過科學技術創新,推動科學技術成果轉化,創造顯著經濟效益的; (四)在組織實施重大工程項目中,其技術和系統管理方面有較大創新,工程總體技術水平和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先進,取得顯著經濟效益或者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的; (五)在引進、吸收、推廣應用先進適用科學技術成果或者促進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中,取得顯著經濟效益或者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的; (六)在實施社會公益項目中,對科學技術基礎性工作和社會公益性科學技術事業做出重要貢獻,經實踐檢驗創造顯著效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