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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時為內地居民,辦理離婚登記時為外國人、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的,還應當提交本人證明材料。 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提交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戶口注銷證明。 外國人提交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戶口注銷證明和該國駐華使(領)館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原身份證件與現身份證件同屬一人的證明。 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時為華僑,辦理離婚登記時為外國人的,應當提交該國駐華使(領)館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原身份證件與現身份證件同屬一人的證明。 同屬一人證明應當寫明當事人原姓名、出生日期、國籍、身份證件號碼和目前的姓名、出生日期、國籍、身份證件號碼及加入該國國籍時間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