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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寧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職責。 (一)市衛生局 1、負責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綜合管理和協調; 2、制定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規章制度; 3、對經辦機構執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和管理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導; 4、對定點醫療機構執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規章制度和提供醫療服務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規范服務; 5、推廣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做好城市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 6、及時研究分析和解決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運行中存在的問題; 7、收集、匯總、統計、分析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信息并及時上報; 8、定期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領導小組、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匯報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運行情況等。 (二)市委宣傳部 配合做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宣傳、輿論監督工作。 (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負責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促進城市衛生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城市醫藥價格監督管理。 (四)市財政局 1、負責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管理,監督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使用情況; 2、依據省政府規定,安排本級財政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資金預算,向上級財政申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資金,監督區(縣)財政落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資金; 3、合理安排本級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人員經費、工作經費預算,保障工作需要。 (五)市民政局 1、確定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 2、按照省政府的規定資助其參加當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六)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確定并提供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名單。參與做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信息系統建設。 (七)市教育局 積極宣傳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配合做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學生人數及相關數據核定等工作。 (八)市公安局 配合做好城鎮居民人口數據、戶籍審定、核定等工作。 (九)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配合做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宣傳工作。對城鎮居民中獨生子女家庭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按照省、市政府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資助。 (十)市審計局 負責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的審計,提交審計報告。 (十一)市統計局 核定和提供全市城鎮居民人口數據。 (十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負責做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的藥品監督與管理。 (十三)市機構編制管理辦公室 研究全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機構設置和編制數額,審核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管理機構職責、人員編制、內設機構,指導、協調各區(縣)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管理機構編制工作。 (十四)市文化廣播電視局 積極宣傳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 (十五)市總工會 組織各級工會組織配合做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的宣傳等工作。 (十六)市殘聯 組織各級殘聯確定城鎮居民中重度殘疾人員對象。按照省政府的規定資助其參加當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