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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移交工作的要求 15、《國務院關于印發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方案的通知》(國發[2000]42號)決定,將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更名為企業年金,實行市場化管理運營。各地勞動保障部門要通過各種方式,加強輿論引導,做好宣傳解釋工作,排除社會上對企業年金與原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的誤解,廣泛宣傳原有企業年金移交的必要性以及企業年金市場化管理運營的規則,引導企業和職工轉變觀念,主動配合做好移交工作。 16、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要堅持誠信原則,依規開展企業年金業務。當取得原有企業年金業務后,應當抓緊完成合同簽訂、備案等相關程序,盡快投入運作,縮短移交時限,降低移交成本,實現規范管理。 17、在移交工作中,要廉潔自律,嚴格按制度辦事,不得弄虛作假,以權謀私。對出現的違規違紀問題,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