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運城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行辦法
第二十二條
第五章 醫療服務管理
山西省運城市 |
內容: | 急診、搶救病人可在就近的非定點醫療機構就診住院,待病情穩定后必須轉入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 因病情需要確須轉外就醫的,須經定點醫療機構提出轉院建議,到所在縣(市、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轉院備案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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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城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行辦法
第二十二條
第五章 醫療服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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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急診、搶救病人可在就近的非定點醫療機構就診住院,待病情穩定后必須轉入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 因病情需要確須轉外就醫的,須經定點醫療機構提出轉院建議,到所在縣(市、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轉院備案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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