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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意外傷害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條
第一章 總則
2009-11-01 襄樊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襄勞社規[2009]10號 湖北省襄陽市 |
內容: | 本辦法所指意外傷害是指屬于襄樊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外傷住院病例(含按政策未參加工傷保險的行政、事業單位職工發生的工傷事故傷害)。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且正常繳費人員均可享受規定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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