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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申請資料完整的,市社保處應當受理,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對申請資料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核定其待遇,并予以一次性計發;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告知并說明理由。 符合((金華市區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實施辦法》規定,在本年度內補報職工參保名單的,可視作生育保險連續繳費年限,其待遇自補報登記之日起享受。 用人單位欠繳生育保險費的,在欠費期間發生的生育保險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待生育保險費補齊后,按規定與市社保處結算。 不符合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的,由用人單位支付。繳費滿6個月以后發生的生育費用由市社保處按規定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