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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對以下用人單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 (一)在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以下簡稱市內四區)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并在市以上(含市)工商行政管理等有關部門注冊,且注冊資金300萬元以上(含300萬元)的各類用人單位; (二)在市內四區的境外企業駐連辦事機構及外省市駐連辦事機構、在市內四區施工的境外和外省、市建筑施工用人單位以及駐連部隊所屬企業; (三)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及在市級有關部門登記、批準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合伙組織和基金會; (四)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為在本市有重大影響并應當由市級審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