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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雞市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試行辦法
第三十一條
第七章 責 任
2007-05-01 陜西省寶雞市 |
內容: | 指定的勞動能力鑒定醫學檢查機構(包括經批準的職業病診斷機構)及工作人員玩忽職守的、弄虛作假的,建議其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通報批評或者取消指定資格,并承擔相關費用等處分。對主要責任人和當事人給予警告、通報批評、賠償費用和經濟損失、取消注冊資格或建議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調離崗位等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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