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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
第七十一條
第七章 法律責任
2008-07-01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十二號 |
內容: | 違反本法規定,騙取國家科學技術獎勵的,由主管部門依法撤銷獎勵,追回獎金,并依法給予處分。 違反本法規定,推薦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虛假數據、材料,協助他人騙取國家科學技術獎勵的,由主管部門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暫;蛘呷∠渫扑]資格,并依法給予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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