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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能力鑒定文件材料實行一案一件,以件為單位進行整理。一個案件形成或采用的所有文件材料應組合到一起,視為一件。結論在前、證明材料在后,一般按照鑒定結論、送達回執、審核鑒定順序排列裝訂,鑒定結論排在最前面,其首頁為本件檔案的封面。在封面上天白處加蓋歸檔章。歸檔章設全宗號、類別、年度、件號等項目。件號為鑒定結論編號。 區分年度,按照件號順序編制勞動能力鑒定檔案目錄。目錄設置件號、申請人、所在單位、鑒定結論、鑒定時間、頁數等項目。 區分年度,按照件號順序裝盒保管。檔案盒的規格尺寸以及封面、脊背項目設置參見《歸檔文件整理規則》(DA/T22-2000) 附錄。 勞動能力鑒定文件材料由專人負責收集積累,鑒定結論形成后裝訂成件,按單位歸檔制度規定向單位檔案部門移交。 勞動能力鑒定檔案一般應長期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