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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礦山建設項目和用于生產、儲存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審查。審查部門及其負責審查的人員對審查結果負責。 礦山建設項目和用于生產、儲存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竣工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安全設施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和使用。驗收部門及其驗收人員對驗收結果負責。 工會有權對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進行監督,提出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