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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保人經本市定點醫療機構或市社會保險機構同意轉往市外就診發生醫療費用,辦理報銷時,除應向市社會保險機構提供第四條規定資料外,還應當提交簽有核準意見的《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市外轉診審核申請表》,并按以下程序核準報銷: (一)經市社會保險機構核準轉診的,將上述資料直接送市社會保險機構核準報銷; (二)經市三級醫院或市級專科醫院轉診的,將上述資料送至轉出的醫療機構,核定報銷方案后,再上報市社會保險機構復核,以復核后的報銷費用為準。 凡未按規定核準同意而自行轉往市外或自找醫院、自購藥品以及到營利性醫療機構診治(急診搶救除外)的,其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