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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單位與繳費個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繳費單位應當在十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關系保留或者轉移手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在十日內辦結。 參加社會保險的異地就業的城鎮居民和進城務工的農村居民,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根據本人意愿,按照國家和省人民政府規定給予保留社會保險關系或者隨同轉移個人賬戶、接續社會保險關系;對無法轉移、接續社會保險關系的進城務工的農村居民,可以將個人賬戶儲存額、失業保險生活補助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繳費年限不滿十五年的進城務工的農村居民,其社會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歸其本人所有,在其達到城鎮職工退休年齡后一次性地領取,并享受國家和省人民政府規定的有關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