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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已修訂)
第七十四條
第十二章 工資福利保險
2005-06-01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十五號 |
內容: | 公務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 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地區附加津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崗位津貼等津貼。 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住房、醫療等補貼、補助。 公務員在定期考核中被確定為優秀、稱職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終獎金。 公務員工資應當按時足額發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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