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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工會是企業民主管理的日常工作機構,履行下列職責: (一)組織職工選舉職工代表,征集職工和職工代表提案,負責職工代表大會和其他民主管理活動的籌備和組織工作,提出議題建議; (二)主持召開職工代表團(組)長和專門委員會(小組)負責人聯席會議; (三)組織專門委員會(小組)和職工代表檢查監督職工代表大會決議、決定執行情況,職工和職工代表提案、合理化建議落實情況,廠務公開情況,集體合同及勞動安全衛生、女職工權益保護、工資調整機制等專項集體合同履行情況; (四)提名進入董事會、監事會的職工代表和參加平等協商職工代表候選人; (五)組織職工和職工代表學習法律、政策、業務和管理知識,負責職工代表培訓、評議工作,受理職工代表的申訴和建議; (六)辦理企業民主管理的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