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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需要現場勘驗的,應填寫《工傷認定現場勘驗記錄》,勘驗人、記錄人及其他在場的相關人員在《工傷認定現場勘驗記錄》上簽字確認。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有關證人進行調查核實時,應填寫《工傷認定調查筆錄》,向被調查人告知調查人的單位、姓名以及調查事項。調查詢問時,其他人員應回避。《工傷認定調查筆錄》上應詳細記載調查人、被調查人、記錄人、記錄時間、記錄地點,相關人員在《工傷認定調查筆錄》上簽字確認。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需要查閱有關材料的,應填寫《工傷認定閱卷記錄》。閱卷記錄應詳細記載查閱材料的具體名稱、來源、時間等,詳細記載閱卷人、記錄人、閱卷時間、閱卷地點并由材料提供部門在閱卷記錄上加蓋印章。相關人員在《工傷認定閱卷記錄》上簽字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