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
參保人因病情需要轉院到異地住院治療的,應由本市三級甲等定點醫療機構或市級以上專科醫院組織專家會診,并提出轉異地住院治療的建議,定點醫療機構醫療保險管理部門填寫《濟南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異地轉診轉院備案表》(以下簡稱《異地轉診轉院備案表》),報所在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備案。轉診醫院限定為北京、上海或天津三城市的三級甲等醫院,且需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本市限于技術和設備條件不能治療的危重疑難病癥; (2)經本市三級甲等定點醫療機構或市級以上專科醫院檢查、專家會診仍未確診的; (3)接診醫院的診療水平須高于本市診療水平。 異地轉診轉院治療的醫療費用先由參保人墊付。治療結束后,憑住院病歷首頁和醫囑單復印件、出院診斷書、有效費用單據原件和費用清單(以下統稱現金報銷必備材料)、《異地轉診轉院備案表》到所在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報銷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