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
雙方當事人遵循自愿、公平、公正、誠信、合法原則,協商一致后簽署《專利權質押合同》,合同應包括: (一)借款人、貸款人以及代理人或聯系人的姓名(名稱)、通訊地址; (二)專利質押貸款的金額、利率、資金用途、種類; (三)借款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四)專利件數及每項專利的名稱、專利號、申請日和授權日; (五)質押擔保的范圍; (六)質押的金額與支付方式; (七)對質押前被質押專利實施許可情況的說明,以及對質押期間進行專利實施許可的約定; (八)質押期間維持專利權有效的約定; (九)出現專利糾紛時借款人的責任; (十)質押期間被宣告無效時的處理; (十一)違約及索賠,爭議的解決方法,質押期滿債務的清償方式; (十二)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從其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