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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額醫療費用基金按每人每年50元的標準籌資,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員個人各負擔50%。個負負擔部分由單位從其工資或退休費中代扣代繳或由市醫療保險中心從其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中直接劃轉。單位負擔部分籌資渠道為:
(一)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的單位,從公務員醫療補助費中提取繳納;
(二)實行補充醫療保險的企業,從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費用中提取繳納;
(三)沒有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和沒有實行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企、事業單位,從勞保福利費中解決。
(四)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由其本單位再就業服務中心負責繳納;
(五)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從失業保險金中直接劃轉;
(六)用人單位破產、撤銷時,由原單位按大額醫療費年籌資標準為其退休人員一次性繳納10年的大額醫療費用基金。 |